体育课学生守则

来源:发布时间:2016-09-10浏览次数:677

为了保证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体育知识、技术、技能、增强体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能力,我校制定了体育课学生守则如下:

1. 学生对体育学习的目的有明确的认识,能根据本专业未来职业的需要,积极参加体育与健康课的学习,掌握体育基本理论和运动技术,培养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习惯,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合格人才。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完成每次课的教学任务,并充分利用早操、课外活动时间进行锻炼,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体育知识有机结合,促进体育知识技能的掌握。

3. 坚持集体主义。个人利益从集体利益,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系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部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

4. 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尊重师长,尊重他人。上课思想集中,思路活跃,积极练习,主动锻炼,服饰整洁,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5. 遵守纪律,学生要提前到指定地点集合,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一次扣体育总分义愤,无故旷课一次扣体育总分五分。迟到、早退时间达1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病假要有医院或校医务室证明,应事先请假。事假必须事先经班主任老师批准。公假由系主任批准并有公假条。一学期内体育与健康课病事假累计达规定学时的1/3(含1/3)以上者,作不及格处理,应予重修,缺少规定课外活动,早操次数,根据当学期扣分方法扣分。

6. 热爱活动,爱护公物,学生积极协助教师布置场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珍惜、爱护运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公物要赔。

7. 体育考核由专项技术、身体素质、综合能力、体育理论、学习态度五个方面组成。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凡考试作弊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作行政处分。

8. 凡残疾或因各种疾病不能参加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医院或医务室证明,院、系部核实,体育教学部批准,教务处备案,可以参加体育保健班,完成体育保健班的教学任务,可给予体育成绩,只记及格或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