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 上海财经大学工会
三、竞赛日期时间:
2012年10月23日8:30
四、竞赛地点:
上海财经大学国定田径场
五、竞赛分组与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项)
2.学生女子组(9项)
3.教工中老年男子组、教工青年组(5项)
60米、1000米、跳高、跳远、铅球
4.教工中老年女子组、教工青年组(5项)
6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
5.混合男子组、混合女子组(1项):4×100米接力
六、参赛办法
1.报名资格
学生各组别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注册的在校学生,教职工组别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我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经医院检查确认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2.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
3. 各代表队每个项目限报3人。
4.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4×
5.报名程序
(1)各院系代表队于2012年9月22日后登陆体育教学部网站
(http://sports.shufe.edu.cn/structure/index.htm),下载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7日,过期以弃权论。
(2) 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hufe_sports@126.com
(3)学生组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2012年10月8日前交至体育教学部;教工组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交至工会王祖智老师处。
(4)报名表所填栏目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联系人:体育教学部顾德平
(6)联系电话:65904714 手机:13501636876
七、竞赛办法
1.竞赛使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2.所有竞赛项目比赛顺序由组委会抽签排定。
3.学生组男、女100米、200米项目,报名人数超过8人,采取分组预赛,并按成绩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学生组男、女400米、4×
4.教工组男、女各年龄组60米、跳高、跳远、铅球项目,女子组800米、男子组1000米、混合年龄组4×100米接力项目报名人数超过8人或8队,采取分组决赛,直接按成绩录取前八名。
5.凡竞赛报名不足3人(队)项目,即取消该项目的比赛,由组委会提前通知各代表队,以便更改报名项目。报名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或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6.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检录时出示有效证件(照片、姓名、学号齐全的校园卡或学生证),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7.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检录与比赛时按指定要求(个别项目)佩戴号码布,号码布一律黏贴或佩戴在胸前以防脱落,无号码布一律不得参赛。
8.报名参加个人项目的运动员,凡因伤病不能参加者,以弃权论,不得更换。
9.凡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的参赛单位,须由领队在该项成绩公布后一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与相关证据,过期不予受理。
八、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1.学生男子组、女子组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前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前八名颁发奖状;
2.学生团体总分、学生男子团体总分、学生女子团体总分各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八名颁发奖状;
3.在计算各团体分时,若总分相同则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第二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 团体项目分数加倍计算,记入团体分。
5.各项目(个人、团体项目)打破校纪录者颁发破纪录奖,另加10分,仅限以下项目设校纪录:学生男子
九、特殊规定
铅球项目只允许穿胶底运动鞋。其他项目允许穿钉鞋。
十、申诉和纪律
各参赛院系和运动员必须遵守运动会总则和本规程各项规定。如弄虚作假,违反或不符合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和团体总分并通报批评。未经医院、医生同意者,不得参加任何比赛。
十一、以上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上海财经大学运动会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
| 附件:2012校运会田径比赛报名表(学生) |
